承运人管货的义务主要包括:
1.妥善:是对承运人客观条件的要求,即要符合货物运输和保管的技术水平、操作设备与安全程序;
2.谨慎:是对承运人主观状态的要求,即承运人对货物保管的处理要合理、稳妥、安全。
3.关于存续期间:是从货物在装运港装载开始,至在卸货港货物卸载完成为止的整个过程。
一般包括以下七个环节:
装载:是指货物从一个适当地点移到另一个适当地点,具体是指货物从岸上或水上至船上货舱或其他载货处所的位移过程。承运人应按货物的特性装载,使用相适应的装货设备,对危险货物采取一切安全措施。义务是不可委托的,也就是说如果承运人雇用装卸工操作,他对装卸工过失所造成的货损负责。
搬移:也被译为操作、操纵等。是指对货物加以捆绑、垫舱及使用适当的装卸用具,是一个较复杂的概念,对搬移行为本身是否存在不当难以简单界定,需要结合搬移行为的动因来判断。因此,这一义务的履行需要与案件的实际情况联系起来考虑,根据货物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处理。
积载:是指根据积载图、舱容和货物性质,合理安排船上货物装载位置的一项组织工作。积载的目的是要充分利用船舶载重量和载货容积,保持船舶稳性和适航,提供货物安全运送条件,加快装卸速度。因此,它是管货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。由于货物的种类或性质不同,承运人的积载义务也有所区别:对普通货物,承运人被视为这方面专家,托运人不需要对该货物的积载作出特别指示,承运人就应达到良好积载;而对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,托运人应给承运人特别指示,但这不需要包括从装载到卸载的整个期间管货的所有方面,只需包括使承运人能采取良好制度的足够通知。
运输:是指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港。承运人在通常情况下应按规定航线航行。除非为避免海上风险,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,或其他合理原因,否则不得进行不合理绕航。
保管:是指承运人对承运的货物,应妥善而谨慎地加以保管和照料,在装货之前就应仔细研究货物以防止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,其中包括船方须适时合理地使用通风设备,调节冷藏舱温度,注意对货物的看守。防止装卸工人或岸上人员偷盗货物、拧紧舱盖或除去舱盖锈蚀等。
照料:是指对货物适当通风或冷藏等处理。
卸载:是指从船上至岸上或水上驳船或其他设备的位移过程。承运人应妥善和谨慎地运用适当的器械并按积载图的要求操作。卸货是运输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,也是承运人履行其管货义务的一个重要环节,在卸货前应做好卸船准备,卸货时应使用正确的卸货工具和方式,采用安全和合适的方法将货物卸下,以便收货人能检查和收取。同承运人的装货义务相同的是,承运人的卸货义务也是不可转委托的,必须为装卸工的疏忽而引起的货物损失负责。
实务中,承运人常需将装卸、驳运、储存、装拆集装箱等港口作业委托港口经营人,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间的权利、义务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。另外,在货物待运与待交期间对货物的照管,承运人不负强制责任,但仍须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《合同法》规定承担货物照管义务。也就是说,承运人可与托运人特约减轻或免除责任,但不得就承运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预先排除。